用户服务协议
2024-03-18 15:16:54 来源: 海讯渔获 阅读量:(二) 海讯渔获有权再许可给其他第三方第九条第一款的所有权利。
(三) 您应确保在海讯渔获网站上发表的第九条第一款各类信息内容均不涉及侵犯第三方肖像、隐私、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海讯渔获有权随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断开链接等措施。
(四) 本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条文序号依照2020年修订版《著作权法》确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著作财产权等权利许可使用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您在本网站上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等内容形成于本协议订立前还是本协议订立后。
(五) 您同意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条款,承诺不将已发表于本网站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主体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类网站、媒体上使用)。
(六)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未经海讯渔获明确的特别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地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信息内容,否则,海讯渔获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本网站所刊登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照片、声音视频文件及其片段、数字下载物、数据编辑和软件),均是海讯渔获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中国著作权法和国际版权相关条约的保护。本网站上所有内容的汇编是海讯渔获的专有财产,受中国著作权法和国际版权相关条约的保护。本网站上所有软件都是海讯渔获或其关联公司或其软件供应商的财产,受中国著作权法和国际版权相关条约的保护。
十、通知送达
(一) 有效地址。您在海讯渔获用户账户填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联系地址视为您的有效通知地址。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您应当及时进行更新,如果因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变更、法律文书等)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 通知送达。海讯渔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海讯渔获用户账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三) 法律文书的送达。对于与海讯渔获有关的任何纠纷,您同意行政、公安、司法等有权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系统消息或站内信等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有权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若同时采取以上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最先送达的为准。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行政、仲裁、司法等法定程序的全过程。
十一、不可抗力或其他免责事由
(一)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协议下的服务发生中断或终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 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动、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其他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等行为。出现上述情况时,海讯渔获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海讯渔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二) 您理解并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海讯渔获对以下事由所导致的服务中断或终止不承担责任:
1、 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 用户或海讯渔获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 用户操作不当;
4、 用户通过非海讯渔获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5、 其他海讯渔获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十二、法律管辖适用及其他
(一)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大兴区。
(二)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三) 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由海讯渔获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海讯渔获的书面许可。海讯渔获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